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2010年)

发布机关 发展改革委
效力 现行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30号),为全面贯彻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

二、 总体要求

(一)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中部六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划》,深刻领会《规划》主要内容,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 (二) 加强领导,统筹推动。中部六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推动和督促《规划》落实。要抓紧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深化细化… (三) 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发展重点,制定落实《规划》的具体意见,组织编制相关规划,指导地方…

三、 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

(一) 量化目标,落实工作进度。《规划》明确了2015年中部地区崛起的12项主要量化目标和一系列定性的任务要求,并提出了2020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目标。中部六省要… (二) 总体进度要求。按照《规划》实施的总体目标,主要指标的进度要求如下:

四、 全面落实八大重点任务

(一) 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二) 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 (三) 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四) 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 (五) 重点地区发展 (六)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七) 社会事业发展 (八) 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

五、 保障措施

(一) 明确工作责任。中部六省是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任务逐级分解,强化《规划》实施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明确实施《规划》的相关… (二) 加强协调联动。发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落实好规划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中部六省要通过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政… (三) 严格督促检查。中部六省要定期对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实施《规划》情况组织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于每年年底向我委和有关部门… (四) 强化分析评估。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批复要求,跟踪分析《规划》落实情况,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