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2010年) 五、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2010年) 五、 五、 保障措施 (一) 明确工作责任。中部六省是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任务逐级分解,强化《规划》实施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明确实施《规划》的相关… (二) 加强协调联动。发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落实好规划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中部六省要通过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政… (三) 严格督促检查。中部六省要定期对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实施《规划》情况组织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于每年年底向我委和有关部门… (四) 强化分析评估。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批复要求,跟踪分析《规划》落实情况,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适… (八)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