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2010年) (二)

(二) 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

落实国家钢铁、石化、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案。落实完善鼓励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

建设山西晋北、晋东、晋中,安徽两淮,河南大型和特大型煤炭基地。做好江西、湖北、湖南中、小矿井整合和改造工作。实施山西沁水盆地,河南郑州、焦作、鹤壁,安徽两淮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和淮南高瓦斯高地温高地压煤层群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示范工程。加快国家级和区域级大型火电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江西彭泽内陆核电厂建设。推动武钢、马钢、太钢、江西铜业、铜陵有色等大型企业技术改造和跨区域联合重组。加强洛阳、武汉、长岭、安庆、九江等大中型石化化工企业技术改造和改扩建,重点推进武汉80万吨乙烯、洛阳68万吨对二甲苯和10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长岭30万吨SBS扩建等工程建设。有序建设山西、河南煤化工基地,湖北磷化工基地。加强煤炭、铀矿、铁矿、锰矿、有色金属等重要矿产勘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