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2010年) (一)

(一) 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抓紧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编制省级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对中部粮食主产区的各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对粮食主产区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助。落实农业保险稳步发展的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在坚持服务“三农”力度不减的前提下,支持县市级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政策。落实取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的政策。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资金向产粮大县倾斜的政策。研究制定扶持中部地区粮食主产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强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建设一批粮食储备和中转物流设施,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加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农村电网和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等工程。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建设,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继续实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改造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