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2013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价格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查办的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案件认定标准是:
拟对单个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亿元以上行政处罚的;
拟对单个当事人作出1亿元以上罚款行政处罚的;
拟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的;
其他案情特别复杂、重大的。
省级以下价格主管部门查办的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案件认定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