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2017年)
  3. 三、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2017年) 三、

三、 对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 在值班水手、值班机工一栏中,删去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适任培训栏“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在船上见习栏内容的最后增加“或者按照见习计划和见习记录簿的要求,完成3… (二) 在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一栏中,将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适任培训栏内容修改为“完成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的培… (三) 在三副、三管轮一栏中,将船上见习栏内容修改为“申请未满500总吨或者750千瓦适任证书者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其他适任证书申请者在500总吨或者750千瓦及以上的船… (四) 在大副、大管轮一栏中,将船上见习栏内容修改为“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二、 目录 (一)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