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2017年) (四)

(四) 在大副、大管轮一栏中,将船上见习栏内容修改为“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