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使用方式 第一节 资产自用 第二十三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使用方式 第一节 资产自用 第二十三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车辆编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公务用车应当用于保障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固定给单位内设机构或者个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