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配置、绩效管理挂钩的联动机制,将资产共享共用情况作为新增资产配置的重要参考因素,充分利用存量资产,科学配置新增资产,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提高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