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六章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账户管理和会计核算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按规定开立银行账户,由单位财务机构统一开立。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并有效实施,岗位责任制度须满足内部牵制制度、回避制度、岗位任职条件等要求。 第三十五条 会计账簿的设置须满足核算和管理的需要,与水利资金的性质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相一致。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