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五章 资金使用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资金使用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 将中央水利资金对外贷款或违反规定进行担保的,单位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财务机构负责人承担间接责任。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