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设立和调整 第八条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设立和调整 第八条 列入中央本级支出的项目,执行中改由地方组织实施需新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