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四部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发布机关 中国气象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气象局决定:

一、 对《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作出如下修改:

(一) 删除第八条第一项。 (二) 将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二、 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作出如下修改:

(一) 删除第八条中的“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删除第八条的第二项和第三项。 (三) 删除第八条第五项中的“证明”。

三、 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作出如下修改:

(一) 删除第五条中的“书面”。 (二) 将第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申请人身份信息”。

四、 对《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作出如下修改:

(一) 第五条第四项修改为“土地符合建设用地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满足观测场地、探测设施、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以及配套设施的布局要求,并预留与气象台站功能相适应的… (二) 删除第六条的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 (三) 删除第六条第七项中的“代理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条文顺序相应作出调整。 本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