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五章 程序管制 第三节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三节 第五章 程序管制 第三节 机场机动区内目视管制信号 第一百二十五条 遇有地空无线电通信失效时,塔台管制室管制员应当使用灯 第一百二十六条 航空器驾驶员收到管制员发给的灯光或信号弹信号后,应当 第一百二十七条 航空驾驶员、管制员观察到或收到目视信号后,应当按信号 第一百二十八条 目视管制信号应当按照规定的含义,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机场机动区内有航空器运行时,塔台管制室应当按照规定升 第一百三十条 机场机动区内有航空器运行时,按下列规定管理灯光: 第一百三十一条 配置了助航灯光监视系统的机场,其灯光管理单位值班员应 第一百三十二条 塔台管制室管制员应当及时检查机场灯光的开放情况,发现 第一百三十三条 管制员应当按照规定光度或航空器驾驶员的要求,通知机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机场在夜间或仪表飞行条件下有航空器运行时,应当开放障 第一百三十五条 夜间或昼间能见度小于2千米时,在机场活动区内活动的一 第一百二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