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规章送审稿由条法司负责统一审查。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是否列入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或者补充计划;

是否符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是否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协调、衔接;

是否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充分采纳相关意见、协调正确处理主要争议;

条文结构和法律用语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主要规定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开展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

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