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规章送审稿由条法司负责统一审查。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是否列入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或者补充计划;
是否符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是否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协调、衔接;
是否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充分采纳相关意见、协调正确处理主要争议;
条文结构和法律用语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主要规定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开展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
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