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 (二)

(二) 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代理支库发现辖区内乡(镇)国库或国库经收处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而隐匿不报的,代理行的上一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除对乡(镇)国库或国库经收处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标准给予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对代理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