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四章 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管理和国歌、军歌的奏唱 第二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节 第十四章 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管理和国歌、军歌的奏唱 第二节 军旗的使用管理 第三百零七条 军旗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和陆军军旗、海军军旗、空军军旗、火箭军军旗(见附录一)。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标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勇敢和光荣的象征。军人必须维… 第三百零八条 军旗的授予范围: 第三百零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在重大节日、典礼、检(校)阅、隆重集会、游行和军人宣誓等时机使用。军种军旗在执行司礼任务时使用。使用军旗,必须经单位首长批准。 第三百一十条 军旗的制发和保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三百零六条 目录 第三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