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四章 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管理和国歌、军歌的奏唱 第一节 国旗的使用管理和国歌的奏唱 第三百零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百零六条 第十四章 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管理和国歌、军歌的奏唱 第一节 国旗的使用管理和国歌的奏唱 第三百零六条 国歌可以在下列时机、场合奏唱: 军队单位举办的庆典活动和重要集会; 重要外事活动和重大国际性集会; 升挂国旗时; 其他需要奏唱国歌的时机、场合。 第三百零五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