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九章 作息 第二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二节 第九章 作息 第二节 基层单位一日生活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床 第一百二十条 早操 第一百二十一条 整理内务和洗漱 第一百二十二条 开饭 第一百二十三条 操课 第一百二十四条 午睡(午休)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课外活动 第一百二十六条 点名 第一百二十七条 就寝 第一百二十八条 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推迟30分钟起床。起床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早饭后至晚饭前,主要用于整理个人卫生,处理个人事情。 第一百二十九条 舰(船)艇、飞行大队(营)的一日生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