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管理规定(1999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管理规定(1999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的,处以每人次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