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科学技术进步的保障措施 第四十五条 国家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全国研究开发经费应当占国民生产总值适当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同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全国研究开发经费占国民生产总… 第四十六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企业的技术开发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 第四十七条 国家金融机构应当在信贷方面支持科学技术成果商品化。 第四十八条 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开发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研究开发资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国内国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设立各类科学基金,资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第五十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科学技术信息交流,建立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信息网络。 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科学技术保密制度,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科学技术秘密。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