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第七章 科学技术进步的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科学技术进步的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国内国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设立各类科学基金,资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