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第六章 科学技术工作者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科学技术工作者 第四十四条 科学技术工作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