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04年) 第四章 特殊种类船舶的适任证书 第一节 客船和滚装客船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04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特殊种类船舶的适任证书 第一节 客船和滚装客船 第三十八条 除本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外,本节其余各条规定适用于在两港间航程超过50海里(包括50海里)的客船或滚装客船上服务的船长和高级船员。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