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依法办理报关员注册的注销手续: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报关员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报关员注册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报关员被海关依法取消从业资格的;
所在报关单位被海关注销注册登记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报关员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报关员注册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报关员被海关依法取消从业资格的;
所在报关单位被海关注销注册登记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