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 第三章 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 第三节 第三章 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第三节 违反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 第十五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船舶、海上设施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2… 第十六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船员未保持安全值班,在履行值班职责前和值班期间摄入可能影响安全值班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有其他违反海上船员值班规… 第十七条 违反《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船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 第十八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的所… 第二十二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际航行船舶未经许可进出口岸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 第二十三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3000… 第二十四条 违反《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海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发布后,申请人未在国家主管机关或者区域主管机关核准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活动,或者需要变更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造成海上交通事故的,依照《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设施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碍航物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有关单位、个人拒绝、阻碍海事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