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