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