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二节 审计证据 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一百条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二节 审计证据 第一百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持续评价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 已采取的审计措施难以获取适当、充分审计证据的,审计人员应当采取替代审计措施;仍无法获取审计证据的,由审计组报请审计机关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或者不作出审计结论。 第九十九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