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九十九条

第九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于重要问题,可以围绕下列方面获取审计证据:

标准,即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问题的依据;

事实,即客观存在和发生的情况。事实与标准之间的差异构成审计发现的问题;

影响,即问题产生的后果;

原因,即问题产生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