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1951年)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1951年) 第一条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本条例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制定之。 引用法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條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