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2013年)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13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3年)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09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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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 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2000年)
- 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2007年)
- 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2019年)
- 关于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2018年)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民兵民工傷亡撫恤暫行條例(1950年)
-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