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四批)(2016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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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2007年)
-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
- 《烈士光荣证》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2000年)
-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2004年)
-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