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四批)(2016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四批)(2016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四批)(2016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10年)
- 国家海洋局海洋立法工作程序规定(2017年)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1955年)
-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6年)
- 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