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年)
- 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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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2000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9年)
- 林草局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2002年)
-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3年)
-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2023年)
- 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