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教育部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第二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共同构成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
第三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支持高等学校聘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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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决定(2004年)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16年)
-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2015年)
-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1年)
- 关于相对集中部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昌吉回族自治州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的批复(2007年)
-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