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第十一批清理,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停止执行的4件原铁道部人事管理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现将第十一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经研究,《关于发布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铁劳〔1994〕169号)、《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铁劳〔1997〕94号)、《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办法》(铁劳卫〔2004〕129号)和《关于规范铁路企业奖惩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9〕85号)共4个文件主要涉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企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中国铁路总公司可继续执行,亦可修改或停止执行。修改或停止执行之日起,原文件废止。
铁路局
2018年2月24日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03年)
- 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南宁地区设立地级崇左市并调整南宁市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年)
-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年)
- 关于做好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