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2年)
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依法行政,我会对现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一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相关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保监会
2012年11月21日
附件
中国保监会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文 号
1
关于在保险条款中设立仲裁条款的通知
保监发〔1999〕147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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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4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相关信息的披露(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九附加议定书》的决定(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2007年)
-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
-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2006年)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