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2005年)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一、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致电祝贺伊利埃斯库当选罗马尼亚总统(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2001年)
- 携手引领中匈关系驶入“黄金航道”——习近平在匈牙利媒体发表署名文章(2024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55年)
- 文化娱乐税条例(195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
- 国务院关于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