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1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的实施,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授权,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
第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和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全面、客观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遂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 公安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4年)
- 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2008年)
- 进口许可证申请签发使用工作规范(2020年)
-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2000年)
-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