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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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防科工委关于修改《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2006年)
- 国家民委科技部农业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2010年)
- 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199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