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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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2009年)
-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5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批复(1991年)
- 关于变更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部(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