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和宣传肥料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