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承办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复函(2005年)
-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02年)
-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2000年)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
- 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2001年)
- 粮食和储备局标准委关于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