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和保护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执行煤炭开采相关规定,遵循合理开采程序,加强煤炭资源管理,达到本规定要求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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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号(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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