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有关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持续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制度改革,在简化、下放、取消环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一些地方观念转变不到位,仍然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轻事中事后”现象;一些地方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环评文件时常出现;一些地方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落地,环评“刚性”约束不强。为切实保障环评制度效力,现就强化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环评效力为目标,坚持明确责任、协同监管、公开透明、诚信约束的原则,完善项目环评审批、技术评估、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以及环评单位从业等各环节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确保环评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作用有效发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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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2016年)
-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昌吉回族自治州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的批复(2007年)
- 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收(2020年)
-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2021年)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1995年)
- 关于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工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在广东地区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境内汽车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2001年)
-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