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2018年)
第一条
为规范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工作,充分发挥毛发样本检测在办理涉毒案件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毛发样本检测,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涉嫌吸毒人员的毛发样本(头发)进行检测,为公安机关认定吸毒行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
第三条
提取毛发样本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一次性手套,使用医用剪刀或者锯齿剪刀紧贴被提取人员头皮表面剪取头顶后部(如头顶后部无法提取到足够头发的,可选择离该部位最近的头部部位)长度为3厘米以内的头发;长于3厘米的头发,需从发根端截取3厘米。
第四条
提取的毛发样本应当分为A、B两份,每份样本重量不少于50毫克,用铝箔纸包裹,分别装入纸质信封后将信封封装。信封上应当填写样本编号、提取日期和提取人等信息,信封封口处由被提取人员按手印并签字确认。被提取人员拒绝按手印或签字的,提取人应当注明,并对提取的全部过程进行录像。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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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
-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3年)
-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1999年)
- 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新闻机构常驻记者的暂行规定(1981年)
- 国务院关于授予巴金“人民作家”荣誉称号的决定(2003年)
- 商标评审规则(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