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04年1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20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2001年12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90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2008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78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19日海关总署令第203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1994年8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49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暂行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2008年)
-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YYYY年MM月)
-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2015年)
- 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三)(2010年)
-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5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2004年)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