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04年1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20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2001年12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90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2008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78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19日海关总署令第203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1994年8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49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暂行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
- 国务院关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法院错判导致债权利息损失扩大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1987年)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年)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