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
-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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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水运工程以及与水运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水运工程包括港口工程、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及其附属建筑物和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货物是指构成水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服务是指为完成水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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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1978年)
- 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
-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2012年)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