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
-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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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水运工程以及与水运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水运工程包括港口工程、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及其附属建筑物和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货物是指构成水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服务是指为完成水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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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18年)
-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9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三批)(2000年)
- 气象探测资料汇交管理办法(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2021年)
- 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201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1979年)
-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