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1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六十七条中的“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
删去第六十八条中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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